邵阳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救护车 使用费收费标准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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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02-22 11:32

按照医保的有关政策规定,参照新宁、洞口、邵东、隆回等周边县人民医院救护车使用收费标准,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,经医院研究决定,现将医院120急救中心救护车使用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:

一、院前急救费56元/次;

二、城区内救护车使用费80元/次;县内城区外救护车使用费2元/公里。城区内范围为塘渡口镇社区所辖范围。

三、邵阳县人民医院至邵阳市市区的救护车使用费600元/次;邵阳县人民医院至长沙市的救护车使用费2800元/次;邵阳县人民医院至省内其他地区的救护车使用费5元/公里;邵阳县人民医院至省外其他地区的救护车使用费10元/公里。

特此公示。

邵阳县人民医院

2023年2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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